各区县建设相关管理部门,各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等单位:
为贯彻执行《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》,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,现将《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》印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:
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
二○一二年六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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